•       从建国门走到学校。两个半小时。

          新买的流苏靴很销魂。走起路来,闪闪发光的金色纽扣有节奏的敲打着鞋面。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朝阳路上,天桥下。有人抽着烟走过。兴隆家园一带气氛诡异。大团大团鬼头鬼脑的人让我害怕。

          然而,冷空气让人头脑清醒。岔路口有风吹过。围巾扬起来,某人的背影,看上去很抒情。

          正是这种抒情的气氛让我感动。一杯港式奶茶下肚,酒壮英雄胆。我一边瑟瑟发抖一边热血沸腾的穿越着夜色中的小北京。靴子上的小流苏,风生水起的跳跃着。酒不醉人人自醉。

          十点半回到寝室。某人的msn签名让我有些神志不清。我承认那个时侯,一瞬间,恨意陡升。无可抑制。

          我知道那样的怨恨既小气,又无厘头。但是还是忍不住一弦一柱思华年了好一阵。

          你是最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没有看错。表白。赤裸裸的表白。后面还跟着叹号一枚。锦上添花的表达了某签名人的真挚情谊。当然,也让我的幽怨蓬荜生辉。蹭蹭蹭的栩栩如生了起来。

          话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果然是没错。一直觉得露骨的炫耀自己的幸福是一件很没品的事儿。尤其是,当这种炫耀直接连着另一个人的伤口的时候。

          不爱我的我不爱。不给我的我不要。

          菲姐姐唱的如此洒脱。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落寞。那次离开轻飘飘的流过悠长的岁月,化成心底的一颗小沙粒。久了,一层一层裹上岁月的糖,内苦外甜的渗进了皮肉里。珍珠一样硌着神经,是一种隐隐的,发光的痛。

          那些需要提醒的回忆,就不算回忆。

          那些需要施舍的温柔,就不算温柔。

          写下如上至理名言的我,在即将停水的一瞬间冲进浴室。水蒸气扑面而来,蒸腾了体内多余的水分。好歹冷静下来以后,我爬上MSN,QQ等所有即时通讯工具,把所有半夜不睡的筒子逐一训导了一遍。那些不明就里的孩子们纷纷忏悔着睡去。剩下我一个人时不我待意犹未尽的幽怨着。

          午夜,一个人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试图安慰自己。亲爱的小孩,听我说,你要努力睡着。不哭泣。明天,向着阳光的方向扬起一张没有黑眼圈的脸,才是王道。硬道理。

  •       呃,事到如今我终于心悦诚服的承认,暑假是个好东西。虽然自从研究生了以来,每个暑假我都是在诚惶诚恐昼伏夜出的腐败中度过的。白天睡太多,晚上失眠。这绝对是一个恶性循环。然而腐败中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反而每天顶着惺忪的睡眼恬不知耻的和每一个人说我患上了神经衰弱。其实根本是一个神经很大条的人。。。

          蹉跎啊。转眼间神经大条的我也踏上了实习这条不归路。每天早晨吃两个鸡蛋。一个豆沙饼。一碗白粥或小米粥。酒足饭饱以后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地铁上金戈铁马挥汗如雨。八通线真不是盖的。其拥挤程度可以让人站在上面睡觉而稳如泰山不致跌倒。其实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是很想僧装的很OL的。为此还特意从大岩同学那里抢夺了若干很装的衣服。可是公司的人却个个随便一穿。不得已,我忍痛割爱的舍弃了我的OL范儿,雪藏了大岩为我精心准备的昂贵小衣服,改为每天蓬头垢面的去上班。

          其实上班最大的好处就是,每天晚上可以睡得不省人事。貌似我只有在高中的时候才有过如此高质量的睡眠。然而每天下午还是准时困得前仰后合。上班真是治疗失眠的良药。我忽然歪歪,要是神经衰弱症在每天白天发作该有多好。

          这绵绵不绝的困意啊,实在是比神经衰弱更为销魂。上班第三天,会议室里来了Google的四个部门经理。其实我的本意是想出其不意的对其中两个进行一番花痴的歪歪举动。谁知道就在此过程中,我居然神不知鬼不觉的睡着了。呃,在花痴过程中犯困,这简直是我的耻辱。辜负了我资深花痴从业人员的身份。

          上班第四天,困意继续折磨我。无奈在午休时分跑进部门边的小更衣室。把自己反锁在里面肆意觉觉。关上灯,更衣室里伸手不见五指。生平第一次进小黑屋,居然是主动行为。广大小朋友们,我要对你们说,其实小黑屋也有它的可爱之处,等你们长大了就明白了。

          上班间隙,偶尔无聊。我开始酝酿写一封情意绵绵的长信。寄给某组织。用我的款款深情套牢之。然而我的懒惰居然战胜了如此好的创意。导致我现在还一字未动。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其实我也不是那么的花痴。最起码不是一个花痴行动派。

          周五了。早在周一的时候土豆就在力邀电影饭饭。满心欢喜的答应了,结果那厮到现在还米有任何实质性举动。额,IT男果然都很诡异。在我认识的这些IT里,就没有一个一诺千金言行一致的。

          那么,周六还是去打Ra的秋风好了。一把年纪了,本人从来没有如此严重的企盼过周末。瞥了眼电脑,现在是北京时间十六点四十分。于是特发此文,以表示我的人生迎来了它的有一个里程碑式事件。

  • 思念是一种病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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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觉得夏季是很荒芜的季节。全球变暖的气候里,北京一点一滴的下着雨。脆弱的温度,脆弱的人。神经里脆弱的绷着一根弦,太久。怕轻轻一扯,就断了。

          窝在家看快乐女声,无所事事的像墙角的苔藓,几乎要发霉。

          组织去草原了。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被抛弃。然后怨恨陡生。

          于是开始呼朋引伴。

          貌似在这个夏季里,大家都是寂寞的。于是很快得到娇娇筒子的响应,于是便有了09年夏日某天我和娇娇有惊无险的深山之旅。

          虽说事到如今,能够真正打动我的,仍然是07年青海的那一片波光潋滟。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但是荒山里的向日葵也还差强人意。我和娇娇两个无所事事的人,荒芜的心灵看见什么都能忽儿嗨悠。尽管车车惊魂,险些滚下山沟子。而惊魂未定的我在慌乱之中还丢失了系着可爱饰物的小开衫,但是看见这么多的花花蓬勃的生长在夏季的惊悚阳光下,我还是很开心的。

          懒得码字,直接上照片。

          大片大片的向日葵。齐刷刷的葵花向阳。拍了这张照片后的一分钟后,我和娇娇钻进花花里偷吃半生不熟的葵花籽。甜的。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见这张照片,就想起张震岳的那首歌。思念是一种病。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思念的路上没有尽头。

          呃,如此煽情的歌曲。听了以后,十分觉得应该思念个某人ABC。

                                     

           如敦子所说,我爱花。大片的花。即使是很草根的花朵,如果以排列组合的形式出现在我的眼前,总是觉得激动不能自已。大片的向日葵很销魂。貌似这种花朵的花语是很积极的诸如执着,奋斗之类的名词。我觉得现在的我应该向它学习。

                                      

          我还没见过如此的向日葵种子捏。白色的嫩嫩的种子,吃在嘴里甜甜哒。比市场上卖的好吃。

                     

     

          和花花文艺合影之一。人家是人面桃花相映红。我和向日葵惺惺惜惺惺的对望着。也算是一种销魂的思念吧。

                                          

          和花花文艺合影之二——许我向你看。。。

                                                    

         

  •       其实我是个念旧的人。

          05年在msn开了博客以来,一直没想过更换。

          在那里认识了十四。开始了漫长的纠结。四年。

          后来,msn事故频频。终于想要搬走。于是,带着所有的瓶瓶罐罐锅碗瓢盆来到网易。那里模版美丽,音乐沉静。延续着msn上所有的回忆。

          我是一个形式主义的人。对网易的所有钟爱来源于那块美丽的模版。蓝的让人心沉底。文字浮在上面,像是游来游去的鱼。在上面写下大段大段的思念。纪念。

          不以文字为生。但是仍然重视自己的文字。终于不能忍受某三俗女人对我文字的盗用。从个性签名到大段大段的转载。你看,原来在这个世上,即使不是名人,也要苦苦为了保护自己的文字而做斗争。终于理解那些被抄袭者的悲愤。辛苦写下的感受,是自己给自己的祭礼。不值钱,但是仍然要有名有份。

          于是决定搬家。不拖泥带水的搬家。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也不留下。原因如题。

          忽然间,不想要对所有人都宠爱。那些所谓的朋友,所谓的欣赏,真的不稀罕。即使是淡如水也好,起码要是君子之交。清澈见底,懂得尊重。

          呃,这是一个诱因。大诱因。

          在写下这个大诱因的时候,充分意识到自己多年隐忍之后渐渐复苏的任性。然后,就忽然高兴起来。

          我说,过完这个夏天,请让我离开。那么多的告别,那么多的想念,只有这一次,最彻底,最干脆。

          那些不值得宠爱的灵魂,再见。

          那些被我搬过来的大家,我想说,我爱你们。真的爱你们。